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烟台市“人才飞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烟科〔2025〕11 号)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