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海盈城市花园房产证多年办不下来 | ||
来信时间: | 2020-11-10 | ||
信件内容: |
新市区长春南路融亿海盈城市花园小区的房产证一年推一年,从2010年买房、入住,至今八年多了,开发商多次欺骗、推诿,距离办理房产证仍遥遥无期,给居民生活、孩子入学带来很多不便,请领导关注,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0-11-18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的来信,经与市自然资源局核实长春路西五巷融亿海盈城市花园小区的房屋是由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该开发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已申请办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盛海路139号海盈城市花园2#、3#、4#住宅楼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意即权利人为单位的由单位申请,为个人的由个人申请,而后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需由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用户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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